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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 163 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7年10月30日经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维护公众和从事建筑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农林设计资质标准?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 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建筑资质管理,适用本规定。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罚则:第三十五条未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予以取缔;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条 企业在领取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