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 2、工程竣工验收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 3、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 4、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 5、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如何规定?
- 6、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1、【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2、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3、EPC模式是由承包商出资金。EPC即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指的是企业因受到业主的委托,依据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对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过程进行承包。
4、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
5、意见进一步指出: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出具支付担保。这一点也在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被再次强调。
6、(4)施工总承包加指定分包模式,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将项目分配给施工总承包商,但专业项目的承包商是施工单位选择的模式。
工程竣工验收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1、法律分析: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包括: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红线图、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前期资料。
2、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工程概况(表二)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4、生产物资准备等。 1环境保护: 主要包括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环境保护组织及其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1工程总评语。
5、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1、本规定所称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2、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3、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4、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档案管。
5、档案管理制度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将查验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
实行自行管理的全体业主应当通过管理规约就管理事项、管理实施方式、管理责任的承担方式等事项共同作出约定。
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如何规定?
1、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 统一制定。第九条 凡驻地在成都市区(不包括龙泉驿、青白东区)范围内的省级部门和事业行政单位,其预算外资金直接由省财政厅集中管理;省级驻外地单位,委托当地财政部门代管。
2、第三条 工程咨询是投资和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凡需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利用外资的项目,都应按照项目分级审批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阶段的或全过程的咨询。
3、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必须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4、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公益性项目(以下简称公益性项目)的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5、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政府投资管理规定,严格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二是与预算法实施条例相融合。
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1、”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在三环路范围内实施基坑开挖以及相应的清运渣土、砂石装载作业的。”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2、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建筑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3、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4、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