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

时间:2024-01-03 栏目:项目管理软件 浏览:562

本文目录一览: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的决定...

1、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管理人员,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3、第十一条 在乡(镇)、村规划区内需占用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作为宅基地建设农村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四川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将名称修改为“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5、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民(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等参加。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四川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为维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3、--年将实施品质管理项目专人负责制,公司每个接管的项目都指定专人配合品质主管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在该项目的质量内部管理、业主的投诉及处理、管理的资料档案收集、制作项目质量管理审核 报告 等。

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质量强国战略,加快质量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四川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工业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责任,维护用户和消费者(以下简称用户)的合法权益,保证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内容?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一)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临街和居民居住地区的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作业,并设置警示标志。

城管、房管、环保、公安、水务、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施工现场相关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建筑施工安全规范相关资料。

(3)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的收集:收集所签的合同,认真研究合同,争取做到本方不违约。 通过现场检查,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承建商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解决。 监督监理单位对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介绍?

1、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2、(四)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招标人拟自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3、招标人一般应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5、为维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声明:内容来源网络,旨在为用户传递信息,帮助用户解决问题。有任何问题,欢迎反馈~
答疑咨询 在线客服 免费试用
×
服务图片